12月8日上午,颍上二中党委在行政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十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颍上二中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党委书记、校长朱超主持本次会议。
副校长徐照芬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
会议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会议强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优势和功效;要加强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依法育人,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做贡献!(供稿:李剑 审阅:叶波 李守宏 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