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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二中党委召开本学期第十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发布人:叶波】 【发布时间:2023-04-15】 【点击率:250】 【字体大小:

4月14日上午,颍上二中党委在行政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十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颍上二中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李涛主持本次会议。


校纪委委员、校长助理刘少槐领学习《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

会议指出,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坚持政府负责、学校尽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学校应当履行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园安全书记、校长(园长)安全工作负责制。学生和教职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校外安全管理。

会议强调,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明确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源头预防、排查发现、干预处置机制,传染病防控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工作制度,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一要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的能力;三要强化底线思维,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应树牢安全理念,推动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四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工作底线,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供稿:李剑 审阅:叶波 李守宏 朱超)